驳回起诉解除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作为被申请人,就对方所提出的解除保全措施进行驳回,特此向贵院提交本驳回起诉解除保全申请书。
首先,我认为对方的保全申请缺乏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据我对案件的认识,对方所提出的保全申请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我存在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债权的行为。因此,对方的保全申请缺乏合法性和必要性。
其次,对方所提出的保全申请已经过了合理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方在提出保全申请时,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并立即通知法院。然而,对方在此次案件中,明显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基于此,对方的保全申请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
此外,我还需要强调的是,对方的保全申请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案情,对方并未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我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也未提供可信的证据证明我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债权的行为。因此,对方所提出的保全申请无法得到应有的支持和认可。
**,我强烈请求贵院对此次保全申请进行驳回,并评估对方的恶意行为。如果对方的保全申请得到准许,将给我的正当权益带来严重的损害。因此,为了维护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原则,我恳请贵院驳回对方的保全申请。
在此,我向贵院表示诚挚的感谢,并希望贵院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此案。相信在贵院的公正裁决下,正义必将得以实现。
此致
XXXXXXXXXXX(被申请人)